四、《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的权威性
这一标准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》的一个部分,分为总则、术语、基本规定、方木和原木结构、胶合木结构、轻型木结构、木结构的防护、木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等八个部分,每一个部分又分为一般规定、主控项目、一般项目等三个子系列,在木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这一部分的后面,还附录有“层板胶合木制作技术、本规范用词说明”等。在基本规定中,对装修装饰公司、层板胶合木加工厂等从事木结构工程的施工、制作单位资质作了具体的界定,以及对内部的管理体系、质量检验制度、综合质量水平等都作了要求,并对施工、制作中须遵循的相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定位。这一规定中,还将监理工程师验收提到文件中,这在其他的标准中并不多见,这一建树性的规定,既提高了《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的权威性、品位性,同时也自然提升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的水平和档次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