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地板基层施工的验收标准
不管是用哪种找平方法,施工后质量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,验收方法也应分段、分片等灵活地进行,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按自然间(或标准间)检验,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 应少于3 间;不足3 间,应全数险查;其中走廊(过道)应以10 延长米为1 间,工业厂房(按单跨计)、礼堂、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 间计算。垫层工程完工前、后,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(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) 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(技术)负责人等进行验收。 垫层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,必须达到《水泥混凝土垫层施工工艺标准》、GB 50300-2001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,认定为合格;一般项目80%以上的检查点(处)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,其他检查点(处)不得有明 显影响使用,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%为合格。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,应按现行国家GB 50300-2001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的规定处理。
